水電工配線錯誤致電流亂竄 他洗澡遭蓮蓬頭電死
台南28歲許姓男子委託設計公司裝修汽車鍍膜場,設計公司將水電工程發包給有乙級電匠資格的薛姓男子,未料薛把線路配錯,導致故障電流流竄,許事後在鍍膜場浴室沖澡時,因觸摸金屬蓮蓬頭,被電擊死亡,留下父母、妻子與兩個稚齡幼子。薛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定讞,民事求償部分,台南地院一審判處薛須賠償家屬一共238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有乙種電匠及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執照的薛,2015年施作汽車鍍膜場水電配管配線工程,因配線錯誤,致使運轉電流無法形成迴路,而是流竄在整個接地線路徑設備上,如不慎觸摸電流流竄的金屬外殼,極易形成感電迴路,產生電擊。
電熱水器於9月9日安裝完畢後,許當晚在鍍膜場浴室洗澡,觸摸帶電鍍材質的金屬蓮蓬頭,全身各處皮膚遭電擊灼傷,因電擊性休克死亡。
許身故後留下妻子與2歲、10個月大的孩子;許的父母也主張,他們由許扶養,如今頓失所依。設計公司高姓負責人與薛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5名家屬並對設計公司、高姓負責人、薛姓水電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要求連帶給付他們扶養費、喪葬費等共721萬餘元,精神慰撫金共500萬元。
薛姓水電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定讞;高姓負責人稱自己只是室內設計師,根本無法發現配線錯誤,他已盡義務把工程包給有國家證照的薛。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高有期徒刑8月,二審改判無罪。
訴訟期間,設計公司與高姓負責人同意連帶賠償350萬元,與家屬達成和解,家屬改僅向薛求償。薛指出,他雖然要對許的死亡負責,但許的父母能否請求扶養費,依法需視其資產而定。
法官認為,許死亡時,許父、許母未達法定退休年齡,許父有工作,他們的財力仍可維持生活,不必靠子女扶養,因此未受到扶養費的損害。
但因許父、許母還要撫養一位重度身心障礙的女兒,加上喪子之痛精神痛苦,許妻工作月入僅約2萬元還得撫養孩子,法官認為5名家屬各可求償精神慰撫金75萬元,許妻與2個孩子還各可求償扶養費340萬餘元,共715萬餘元。
法官認為,設計公司、高姓負責人與薛姓水電工應對此案各負三分之一責任,由於家屬已與設計公司和解,判薛應賠償家屬三分之一的損失,共23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