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不要把人民和憲政當作不存在
內定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成功勸進蘇貞昌參選新北市長,曾引發外界疑慮,擔心政府「把總統府當成競選總部」。未料,民進黨的盤算還不僅如此,更要陳菊出任蘇貞昌競選總部主委。民進黨選對會召集人陳明文說,府秘書長是「特任官」,這項安排沒有問題。在黨政分際上若可以如此自圓其說,民進黨之墮落無下限,也就不難想像了。
陳明文說,《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的只是一般公務員,而陳菊是特任官,不受該法限制。這樣的解釋,其實是擅自擴充解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二條規定,公務人員是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第十八條更規定,「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人員準用本法」。總統府秘書長難道不是總統府任用的「有給專任人員」,民進黨憑什麼自外於法?
再說,就算法律的規定有漏洞可鑽,但「行政中立」的精神難道不是一個政黨應該堅持及遵守的?陳明文認為,「行政中立」的要求只是針對一般事務官或基層官僚,特任官或政務官皆不在此限,也是淺薄得可怕。這種看法如果成立,那麼民進黨幾十年來指責國民黨「黨政不分」的基礎,豈非一夕自我毀滅?民進黨可以把「行政中立」的精神降到法律的票面價值以下,可以把政務官的操持標準降得比事務官低,它將如何面對自己當年訴求的一切?
回溯歷史,民進黨過去長期指責國民黨「黨政不分」,即使國民黨政務官出席具有造勢意味的餐會,都會招致「黨政不分」的批評;這也使政務官輔選成為一大禁忌。但陳水扁執政時打破了這項禁忌,二○○四年閣揆游錫堃帶著經濟部長何美玥等人一路南下輔選,何美玥還一度高喊「經濟部挺蕭美琴」,引起各界譁然。民進黨當時開了此一惡例,遂以「政務官有義務為政策辯論」為由,把政務官輔選合理化了。
然而,政務官為候選人站台,與總統府秘書長出任競選總部主委,畢竟仍是天差地遠的事。政務官站台,只是點狀的造勢參與,且必須限制在公餘時間進行。但出任競選總部主委,則涉及全時間的競選策略規劃,甚至涉及指揮和執行;陳菊身在總統府,真能把兩件事分得清楚嗎?果真如此的話,她一手領著中華民國政府的薪水,心裡卻計議著民進黨及蘇貞昌的勝選大計,這不是黨政不分,什麼才是黨政不分?
陳明文把政務官的「中立」標準降得比事務官低,也許只是他個人的眼界所限,但也可能是整個民進黨的執政態度劣化的徵兆。無論如何,他身為英系大將,曾經距離立法院長僅一步之遙,又擔任民進黨選對會召集人,今天僅用「特任官」為藉口,就要把總統府秘書長送去當競選總部主委,恰恰說明了民進黨的每下愈況已不惜腐蝕自己的根基了。
換一個角度看,蘇貞昌以七十一之齡願意出馬競選新北市長,固然有老驥伏櫪的勇氣。然而,他為了力拚勝選,卻不顧黨政分際要把陳菊拖下水去擔任他的主委,這不僅是強人所難,勢必也將陷黨於不義。作為民進黨的先行者,蘇貞昌今天的作法,不覺得有失君子之道嗎?選舉勝負只是一時的,但破壞民主政治的中立法則卻可能留下長遠的後患和罵名,陳菊和蘇貞昌真值得這樣蠻幹嗎?
蔡政府就任以來,諸多打著「轉型正義」旗號的改革,其實都在行打擊在野黨和特定族群的目的。今天,如果真的把陳菊送去當蘇貞昌的競選總部主委,那就真的坐實了蔡政府「改革都是假」的罵名。人民有眼睛也有記憶,大家都在看這個政府還能無底線到什麼地步,民進黨真要把人民和憲政都當成空氣嗎?如果覺得光陳菊還不夠,何不把閣員派到各縣市去當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