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自爆「馬習互稱先生」涉洩密? 檢方:已公開非機密
[註: 這些人,連這種情況下也可提出告訴,難怪國亂家危,社會不安!]
2015年11月7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左)與習近平主席(右)在新加坡「馬習會」,馬英九後來自爆兩人一分鐘達成互稱先生協議,挨告洩漏國家機密,檢方認定非機密,處分不起訴。(圖/本報系資料照片/黃世麒攝)”
前總統馬英九去年9月在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時自爆2015年馬習會會前磋商祕辛,表示花了1分鐘就與習近平達成互稱先生的共識等。綠營社團認為,馬習會會前協商過程是國家機密,但台北地檢署傳喚陸委會官員時證稱雙方互稱先生的稱謂,以及事先通知美方一事,均非屬機密,且均在馬習會前記者會時公開說明過,22日以罪嫌不足為由,將馬英九不起訴。
前總統馬英九去年9月在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時自爆2015年馬習會會前磋商祕辛,說習近平當時一分鐘內就決定稱呼彼此為「先生」,更提及2015年10月底「馬習會」在事前協商時,雙方都同意要通知老美,結果中國和台灣很有默契地於11月2日轉告美國,讓老美嚇了一大跳。
去年11月傾綠社團律師黃帝穎、鄭文龍等人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涉嫌洩密罪。黃帝穎等律師認為馬英九在演講時公開洩露去年馬習會的會前協商內容,但馬習會的磋商程序及協商內容被列為國家機密,國會及各界無法事前監督,也沒辦法了解磋商過程。
黃帝穎認為,當時陸委會稱馬習會被核定為國家機密,如今馬英九卻沒有經過解密程序下,對外散播當初磋商過程,此舉不但已傷害台美互信,還被馬英九拿來炫耀、說嘴,顯然涉及刑法洩密罪。
但檢方傳喚陸委會官員,官員證稱,馬習會的籌備過程確屬機密,但有關雙方領導人互稱先生、及事前通知美方一事,並非屬機密,而且在馬習會前的記者會,已公開說明這2件事,檢方認為2件事已遭公開,即非祕密,認為馬英九洩密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