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檢:檢察機關公務活動中全面禁酒

中共最高檢:檢察機關公務活動中全面禁酒

 2017-12-29 21:18聯合報 記者林宸誼╱即時報導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在官網發布,下發修改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禁酒令」(簡稱「禁酒令」),並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執行,在檢察機關公務活動中全面禁止飲酒。

修改後「禁酒令」包括「六個嚴禁」:嚴禁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中午飲酒;嚴禁在檢察系統舉辦的各類會議、考察調研、學習培訓、檢查指導、請示彙報等公務活動期間飲酒;嚴禁司法辦案和執行公務期間飲酒。

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檔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檔或者其他涉密載體飲酒;嚴禁到可能影響公正辦案和檢察機關形象的場合飲酒;嚴禁佩戴檢察標誌和著法警制服在公共場所飲酒。

最高檢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監察機構要緊盯關鍵節點,抓日常、經常抓,強化修改後「禁酒令」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對違規違紀飲酒行為要嚴肅查處並及時報告,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党紀檢紀處分,尤其對領導幹部發生的違規違紀飲酒行為要從嚴處理,決不能姑息遷就。

對執行「禁酒令」不力、導致本單位違規違紀問題多發頻發,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產生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並公開通報曝光。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中新社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中新社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截圖。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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