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大學8月上路 大學進修部修業年限放寬至10年

開放式大學8月上路 大學進修部修業年限放寬至10年

2018-05-03 15:59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中)下午出席記者會,說明「開放式大學」細節。記者林澔一/攝影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中)下午出席記者會,說明「開放式大學」細節。記者林澔一/攝影

近年少子化衝擊高教招生,為突破困境,教育部將在8月正式推動大學夜間部無修業年限的「開放式大學」,藉此培養高教新興產業的專業人才。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配合近來終身學習的趨勢,以及產業界不斷提出專業人才需求,未來大學進修部每學期學分不再設定下限,學生修業年限也將放寬為10年。姚立德說,為滿足民眾培養第二專長以及提供跨領域學習的機會,將針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想取得第二個學士學位者,分別規劃「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以及「大學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此方案正式上路後,修業年限及學分都有更多彈性,讓有意學習的人可「隨進隨出」。

教育部表示,許多在職民眾進入大學進修部希望取得「第一張學士證書」,不過往往因為修課學分數規定,以及修業年限綁定4年,在不得已情況下只好休學。未來透過試辦方案,每學期不再設有最低修課學分數,學生可自行調配,採累積學分制度。學校進修部也可開設符合產業需求的課程,例如人工智慧、資訊安全等,加強與產業對接。

至於就學貸款部分,原本依照每學期最低學分數申貸,修改辦法後,每學期達16學分以上才可申貸,不過以往在學期開始前,學生就可根據學雜費繳費單申貸,未來因學分數放寬,由學生自行決定,將改為修完該學期學分後,再根據就學證明提出申請。

過去針對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明的民眾,如果想培養繼續第二專長,要繼續修習推廣教育,必須修完至少128個學分,才能取得「第二張學士學位文憑」,未來將放寬到只要修畢48個專業學分即可,不必重複修讀大學時期的通識等課程,且可以在不同學校修讀,不過至少須有12學分在原申請學校科系就讀。

高教司長李彥儀說,根據大學法第26條,現行學士必須就讀四年才可畢業,必要時可延長2年,若加上實習,最長可延到8年,這個方案將延長到10年,主要是考量產業以及大學進修部修課需求。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過教育部審查才能試辦,預計6月中旬起受理申請。此外,為確保執行穩定,申請學校必須是高教深耕計畫第一部分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的績優學校。

「學歷終究會被淘汰,終身學習力才是最佳保障」姚立德說,考量部分民眾有轉換職場跑道,二度就業的需求,或有銀髮族需要回到職場,因此規劃更有彈性的修業方式,希望藉此推動「回流教育」。目前試辦方案僅以大學部為主,先觀察試辦情況如何,之後再考慮是否擴大至碩博班。

教育部表示,未來大學校院辦理推廣教育課程,可採隨班附讀、開設推廣教育班,或採計職訓中心開的課程,將開放學校去認定。希望鼓勵民眾先就業再就學,或是邊就業邊就學,無修業年限,不須休學。增加學用合一及回流工作人力,減少轉職待業期間。有意願辦理的學校須在5月底前規劃課程後報部申請。

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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