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年改…教授延退到70歲 衝擊年輕博士?

配合年改…教授延退到70歲 衝擊年輕博士?

2017-11-09 00:16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歐美大學教授常是終身職,但我國六十五歲就要屆齡退休。配合年金改革延後退休方向,教育部新訂辦法,擬放寬公立大專教授、副教授屆齡延退條件,除中研院士、獲國家講座等,新增產學合作績優也可延到七十歲退休,最快明年上路。私校則擔憂未來恐更難聘到優秀的公校退休學者。

配合年改 教部放寬公立大專教授、副教授延退條件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說,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原有規定,大專校長任期屆滿獲續聘,可任職到七十歲;教授、副教授基於教學需要,校方也可徵其同意續聘到七十歲,教育部也訂有要點,符合七種條件之一可延退,但要校方主動提經教評會通過,當事者不能自行申請,每年只約上百人延退。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八月公布後,教育部擬把原本的要點,提高位階新訂辦法,草案近日公告,新增產學合作績優者可延退;另原本規定屆齡前三年內有重要論文三篇以上、或創作、展演、技術指導三次以上,也可延退,放寬為五年內有三篇(次)即可。

公立大學對放寬延退大多樂觀其成。清大教務長戴念華說,以他任教的材料系為例,未來幾年內,約三分之一教授屆齡退休,很難一下子聘足有同樣經驗及研發能量的教授;很多優秀教授到六十五歲還很健康、持續發表研究,應讓更多人延退、傳承經驗。

私校憂:更難聘到優秀公校退休學者

配合年金改革延後退休方向,教育部擬放寬公立大專教授、副教授屆齡延退條件,新增產學...
配合年金改革延後退休方向,教育部擬放寬公立大專教授、副教授屆齡延退條件,新增產學合作績優也可延到七十歲退休,最快明年上路。 記者陳柏亨/攝影

中研院士、交大前校長吳妍華,超過六十五歲才卸任校長,轉任交大講座教授,延到明年滿七十歲才將退休。她說,歐美多數大學不會強迫教授屆齡退休,讓優秀學者貢獻所長到自願退休,避免浪費人才及「年齡歧視」。

不過,吳妍華也感嘆,這波年金改革把教授月退金砍太多,為累積年資,勢必更多教授做到六十五歲才退休,年輕博士任教機會相對減少。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說,該校目前有好幾十位公立退休教授,大多五十、六十歲就已轉任文大,放寬七十歲的延退條件,私校師資來源當然受影響。但因月退金已大不如前,連帶影響年輕教授到公立大學任教意願,私校若能祭出更好待遇,應仍能聘到優秀教授。

教育部大學教授年金改革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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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副教授可延退至70歲 但不能自己主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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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23:00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配合年改延後退休方向,教育部本周公布「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放寬公立大專校長、教授、副教授退休年齡,從65歲延到70歲。但新法也明訂,教授、副教授無請求延長服務之權利,延退之申請必須由學校提出。該法於七月一日起實施。

教育部放寬公立大專校長、教授、副教授退休年齡,從65歲延到70歲。本報資料照片

過去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規定,大專學校校長任期屆滿獲續聘、教授或副教授基於教學需要,可延退到70歲。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林妙貞指出,新法延續舊法的基調,但根據現實情況做更明確與細緻的規定,並將延退辦法另立專法提出。

新法明定教授、副教授無請求延長服務之權利,延退之申請;必須是學校基於教學需要,經校級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並徵得其同意,才得以辦理。林妙貞表示,舊法有類似精神,但新法明確列入法條。

新法規定,教授、副教授必須符合九大條件之一,才得辦理延退,不同條件申請延退的年限也不同。

舉例,擔任中研院院士、曾任國家講座主持人或國內外大學講座主持人、曾獲國家產學大師獎、教育部學術獎、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勵二次以上者,其每次延長服務期限由學校自訂。

但如延退原因是所擔任課程接替人選經認定屬一時難以羅致、辦理產學合作成績優良者,或五年內有一本以上個人著作出版者,每次延長服務期限不得逾一年。

此外,教授、副教授於延長服務期間,不得留職停薪或休假進修、研究。教授、副教授於延長服務期間已無教學意願,或學校已無教學需要,學校應中止其延長服務,立即報請主管機關辦理退休,並以學校中止其延長服務之日為其退休生效日。

教育部院士中研院大學教授年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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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編2.5億教學型助理納保 教育部再增編2.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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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11:21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去年教育部才甫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把兼任助理分流成學習型及勞動型,但日前教育部長吳茂昆在部務會報中把教學型兼任助理全部納保,一年得編2.5億繳納勞健保外、還要編列2.7億元用來負擔因聘任人數增加導致得多聘僱的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兼任助理問題爭議已久,目前兼任助理可分為教學型助理(TA)及研究型助理(RA),而去年修正的「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中區分有勞僱事實的勞僱型助理,也明定不用負擔勞健保的「獎助生」包括研究獎助生、教學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等3類。

而依該修正辦法學校得要開設可承認為畢業學分的課程才能聘用「獎助生」,但研究所的的課程學生一般得自行負擔學分費,因此就有部份學校要求學生繳錢擔任兼任助理,也引發不少爭議,也有部分學校開設「假課程」,學生也說根本無法學到東西。

以105學年度為例教學獎助生中有3萬7000多人、納保的勞僱型則有1萬6000多人;研究獎助生則有7萬8000多人、納保的勞僱型則有2萬5000人;附服務負擔助學生則有4萬5000多人、納保的工讀生則有7萬8000多人。

教育部長吳茂昆前天宣布,要把教學型的助理全部納保,教育部將會每年編列2.5億元的預算負擔勞健保費用。高教司副司長朱俊彰解釋,如果預算可行的話,最快將從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最慢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教育部不只補助勞健保費用,也編列最多2.7億用來補助要新增多聘任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約1500名的費用,「教育部負擔5成」,學校依法執行法令,也是一個很好的示範。

朱俊彰說,目前部內開始籌編預算,如果今年無法勻支的話也會納入明年的預算編列,「沒有所謂排擠的問題」。至於大學校長會議中校長希望教育部應持續與勞動部協商增聘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的計算公式,但目前仍在討論中。

兼任助理問題爭議已久。圖為大學校園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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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健保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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